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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伯仲律師
合夥人
吳伯仲律師擔任本行的管理委員會主席。他於1991年成立了吳伯仲律師行,在民事和刑事訴訟、銀行及商業法、物業轉讓及租賃事務、遺囑認證、專利、版權和知識產權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。在過去的30年中,吳伯仲律師的客戶群包括銀行、貿易公司、航空公司、房地產開發商、慈善機構、建築管理公司和各行各業的個人客戶。
專業資格/委任職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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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執業律師(198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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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許仲裁員學會會員(19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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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及威爾斯執業律師資格(非執業律師)(19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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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首都領地執業律師及全國執業大律師(19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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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執業大律師(非執業律師)(19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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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及威爾斯律師公會會員(1991)
主要執業範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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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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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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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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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、家事及婚姻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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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同出席警署、廉政公署及證監會調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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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傷亡及工傷索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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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賬追收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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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議及無爭議繼承法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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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傭事務及入境居留權事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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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宇買賣事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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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務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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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私隱法律事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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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事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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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註冊及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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